望谟县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劳务派遣企业资质公司发现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企业资质代办发现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望谟县房开资质代办望谟县房地产开发资质代办望谟县建筑资质代办
1.申请开办劳务派遣组织的报告;
2.劳务派遣企业资质公司发现成立劳务派遣组织的可行性报告和实施方案;
3.劳务派遣企业资质代办发现劳务派遣组织的章程及有关规章制度;
4.办公用房证明(契约、租用协议、产权证)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职务任命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7.根据2012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七条、五十八条,《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七条规定, 申请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
"(二)有与开展业务相适应的固定的经营场所和设施;
"(三)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劳务派遣管理制度;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